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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村一市民更换燃气报警器 被燃气公司要求交费

淄博11月21日讯(淄博台记者 徐舒扬)淄博市周村区一位市民反映,说自己家中安装的燃气报警器,变压后需要更换,可是燃气公司答复说不交费不给换,这位市民觉得不合理。

因为依据《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》,居民管道燃气用户灶具前(不含燃气灶具)燃气设施、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和连接软管的维护和更新,由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实施,费用计入燃气销售价格,市民家中需要更换燃气报警器的费用应该由燃气公司承担。

周村区物价局副局长刘强告诉记者:“我们立即与淄博绿能周村燃气分公司取得联系,现已责成该公司积极与业主取得联系,为业主更换了这个报警器装置,更换的所有费用由该公司承担。”

刘局长告诉记者,他们也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《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》规定,在今后涉及到的燃气安全、泄露保护装置和更新的事项,收取的经费还要由燃气公司进行承担,不得再由业主进行承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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